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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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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的赵二叔Lv.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12-17 21:29:29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岁月如梭,父亲离开我们已经有二十六年了。父亲活着的时间,我们父子俩感情并不是太好。过了这么多年,说起这里面原因,大概是因为我,青春时期经不起推敲的那些琐事儿,让父亲临终也没有对我说一句知心的话,此中父子之间,更是有许多难以忘怀的抵牾,到如今仍旧难以分辨出孰对谁错。
基于此,我和父亲的关系很淡化,甚至很少时间想起父亲。有时间,见到故乡的人,谈到父亲时,他们总以为父亲多么多么高尚,多么多么无私,我总黯然无语,根本没有任何感恩载德的评价。但是,仅有一点,就是在爱马、养马和护马这方面,卫Щ筌了解,父亲的巨大自然有他的心意。
高贵的生灵——
马是大地上高贵的生灵,在草原文化中有着独特的地位。不知道是谁、什么时间、因为何以第一个跨上马背,草原上生活的人们从有记忆的时间起,就已经在马背上与这片大自然调和共处,创造出了光辉的史前文明,马文化便自然而然地融入此中,成为最主流的内容之一。

父亲的马,多数是从百岔川买返来的铁蹄马。蒙古帝国时期,地处克什克腾的弘吉剌部盛产玉人,成吉思汗的亲生母亲诃额伦和结发之妻孛儿帖都来自于弘吉剌部,蒙元帝国征战欧洲时征用的战马大部门也来自于弘吉剌部。当年遗落弘吉剌部的战马,经百岔川民间群养或散养,几经繁衍后成为了蒙古马的一个新品种。这种蒙古马身形并不高大,奔驰时爆发力也不算最好,但是,它拥有世界上任何马也比不上的长处,就是躯体表里具有无穷无尽的耐力,能干活,能骑乘,行走的速度远远凌驾其它养马和野马。
父亲的因缘很好,在方圆百里十里八乡很有威望。我深知,已往故乡的人们愿意和我们的来往,都是因为父亲的名声。父亲年轻的时间,一个月很少在家吃几顿饭。从我记事的那天开始,常常见到父亲被老乡们请去服务儿,大概,家中常常请到一些客人,父亲和他们在一起谈天喝酒。
在父亲的酒桌上,常常提到马的事变。此中,有一件事儿我听得很真切。那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蒙古人民共和国作为礼品送给了北越政府几匹马,用于巩固邦交。这几匹马通过专人专车护送到目标地之后,第二天少了一匹。在附近征采了一阵也没能找到。半年之后,一匹又瘦又脏的马回到了乌兰巴托城郊之外的牧场。牧场主人一早起来,发现了这匹马,靠近了之后,才认出这匹马原来是本身捐给国家的马!

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从北越到乌兰巴托,从亚洲南部到亚洲北部,横跨三个国家,一匹闻着来时气味的马不辞辛劳地寻回本身生长的故里,不光要渡过长江黄河,而且还要翻越过一座又一座的高山峻岭;不光要经过江南阡陌纵横的水田,还要独自跋涉过荒寒的戈壁。没人明白,那匹马是怎么走返来的;也没人明白,这匹马对故乡的思念竟然如此猛烈。
草原民族的历史可以说是一部漫长而崎岖、光辉而悲壮的马背民族史。据考证,草原民族敬重的图腾除了狼之外,还有马和鹰。马所拥有的速度和气力使原始的草原先民自然产生了崇拜生理,并成为整个北方游牧民族崇拜的对象。草原民族的马崇拜是与他们的灵魂崇拜、天神信仰以及英雄崇拜联系在一起的。马是人与自然调和共行的感情纽带,可以说,马的驯养及应用极大程度地推动了人类的文明进程。

草原上的义畜——
马是人类最早驯养的家畜之一,从游牧民族的骑马狩猎到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从唐王朝的昭陵六骏到农耕牧养,从关云长千里走单骑再到草原骑兵,马无时不是人们谈资和热议的话题。在农耕始作的长河中,马与劳动工具相联合是社会生产力程度的标记。作为人类的老实朋友,它的精力价值、文化价值值得传承与发扬,尤其蒙古马。

我的故乡贡格尔草原有许多马。每年都有马被卖到远方,本身历尽艰险跑返来的故事。有一次,有个旅游团到桦木沟旅游,期间抽闲到红山军马场观光,旅游团中有一个来自蒙古国的学者,马场中忽然有一匹马朝他走过来,还流着泪,学者也哭了,偕行的人都特别希奇,问他:“您认识这匹马吗?”他说:“不认识,但这是一匹蒙古马,它知道我是蒙古人,想让我带它回家。”
养马的人对马有一份特别的感情。卖出去的马如果跑返来三次,给再多的钱也不能卖了。终老的马有功劳的马死后要葬在山顶上。《成吉思汗》的法典里规定,打马头是死罪,本日不管是养马人还是骑手,仍旧不打马头,对马不说脏话。在内蒙古东部地区,成片成群马如同草原上的小河,络绎不绝,随处可见。草原上的马生活的特别舒服,一个原因是草原拥有各种马生长的优渥环境,别的一个原因就是养马的人们都非常善待本身的马。

父亲的马,毛色通体发亮,马蹄小而坚固、圆而厚实,精致而不肥硕,灵敏而不蠢笨。纵然常年行走在乱石遍布的河滩上,马蹄从不挂掌,也无一踏裂。父亲的马,性情随和,果敢勇武。冬春之日,不待冰雪溶解,父亲的马便放奔山川,在河曲相生的原野成就了一幅美的“壁画”。夏秋之时,农忙正当,铁蹄马拉车驾辕,在主人面前,谦逊得一如家人。
父亲一生爱马,几乎达到了无可附加的地步。农忙时,无论在什么土地耕种和收获,他都牵上养马,让马自由地在田野觅食。纵然不上绊绳,父亲的马也没有一次摧残过庄稼。离开老村去外地服务儿,不管离村三里五里,还是百里千里,马都是父亲最为常见的交通工具和拉运帮手。那时,我们姊妹在本乡、本县甚至在外地求学、工作、生活,见到父亲,总访问到父亲手握马鞭大概牵着那匹和他旦夕相伴的养马。

意犹未尽的尊重——
一生爱过多少,实际就有多少。由于儿女过多,家里常常入不敷出,纵然在最极其困难艰厄的时期,我家也没卖过一匹养马,直至父亲生命末了一息,家里还养着一匹蒙古马。父亲去世的一个月后,那匹养马也厌倦了尘世,不明原因地死去。
父亲的马在我心目中一直至尊无上。每当想起父亲的马,我就放弃了自持,产生了灵性的狂想。视觉中总会出现广袤的百岔川,山川纵横,河谷联袂。到处都是沟沟壑壑的漫甸、河源和滩涂上,鸡犬相闻,气息嫣然。父亲的马在云中闲步,在雪中升腾,俨然成了百岔川奔放不息、响彻云霄的物种和精灵……

关于蒙古马的耐力,区表里一些传授和学者,如芒来、满都麦等,曾经做过一些权势巨子性研究。广泛以为,当年蒙古大军远征欧洲,连战连捷,要归功于马队的行军速度。在行军的时间,军纪不仅只是施行于人,也同时可以施行于马的身上。如果须要赶路,蒙古马会接纳一种特别的“走马”步调,可以日夜前行不须要长时间的苏息,而还能在三十天之内都保持同样的速度,没有丝毫改变。所以,当欧洲各国领地的首领以他们本身马队的行进速度来估计仇人的抵达日期时,总会发生错误。总是会在还没有准备好的时间,就被疾如闪电一般而来的蒙古大军所吞噬,根本就来不及出手,就如羔羊般地成了蒙古大军的俘虏。
对于马的研究,芒来等人的研究,是基于原始氏族时的自然崇拜期、部落联盟时的人马形象整合期到国家形成后的文化象征期这种时间脉络,从自然层面、社会层面的关注进而进入文化层面的考证,从草原先民的马崇拜开始,通过对人马之间自然形成的生产、生活、民俗、习俗、头脑、审美、人马情怀等方面的综合研究,揭示马背民族古老而神奇的文化秘闻和丰富内涵。而满都麦等人的研究,则是以游牧生存之理念叫醒人类对草原生态之关注,深情地召唤蒙古马回归草原。正是他差异于其他作家的绝决之处,文明泱泱,意识淙淙,每一字、每一个词、每一句话,都彰显出作家对草原发展的责任和继承。

中华民族尚马之风历史悠久,关于马的民俗也丰富多彩。不仅有打马鬃、烙马印、赛马等,考古学者发现早在匈奴时期就有马殉葬的丧仪。人们以为同马一起下葬,马能够将其带入天堂,继承接受马的掩护和恩惠。马嚼子最初是骨质或木质,到青铜和铁器时代,便出现了坚固的铜或铁嚼子,意味着游牧先民马背生涯的开始,加速了草原民族踏入文明社会的步履,具有划时代意义。
父亲爱马、养马有一定由头。马有厚重的亲情观念,多年以致死亡都能够确认出父马、母马、兄弟姊妹并保持亲密的家族关系。若马离开群马多日后回到家族中,家庭成员会以互咬鬃毛表示亲切。马是智慧、重感情的动物,这种感情不仅维系着马的家庭,也深深影响着养马人。若主人外出迷路,他的骑马也会依附本身惊人的记忆力将主人带回家中。为此,养马人深爱着本身的马,并得到养育的回报。

延伸开来,想到了父亲的马,又想到了天堂里的父亲。年轻时期对父亲的态度,实在是让我懊悔万分。我深知,是父亲,把我抱上了他的马背,让我在草原上纵横驰骋,成就了如今的我;是父亲,教诲跨上马背的我,与大自然调和共处,走出一条属于本身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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