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基金发展中的问题,迎来一揽子办理方案。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2025年1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文件通过25条办法来提高政府投资基金
政府投资基金发展中的问题,迎来一揽子办理方案。 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2025年1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文件通过25条办法来提高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水平,破解当前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以更好发挥政府投资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财务金融学院副教授胡波告诉第一财经,此次《意见》肯定了政府投资基金的作用,向市场开释了积极信号。与此同时对政府投资基金发展中的一些痛点问题给出了正反馈。 “在总结近些年政府投资基金履历教训基础上,这次《意见》以国务院名义给出相应对策,将进一步推动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助推办理相关问题。”中心财经大学教授温来成告诉第一财经。 找准定位,不与民争利 所谓政府投资基金,是指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接纳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支持相关产业和范畴发展及创新创业的投资基金。 上述《意见》称,政府投资基金在服务国家战略、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创新创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清科研究中心统计,制止2023年,我国累计设立政府引导基金2086只,目标规模约12.19万亿元,已认缴规模约7.13万亿元。 在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看来,当前政府投资基金的焦点问题在于政府与市场界限不清,最大的抵牾在于其既有政策上的目标束缚也有市场收益的诉求,使得政府投资基金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存在资金募资困难、监管束缚较多、市场化不敷、缺乏专业人才、可投标的物缺乏、退出渠道不畅等诸多问题。 而针对政府投资基金面临的政府和市场界限不清,部门基金投向不合规的痛点问题,此次《意见》主要办法正是找准定位,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意见》明白,政府投资基金要聚焦庞大战略、重点范畴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单薄环节,吸引动员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造就发展新质生产力。按照投资方向,政府投资基金主要分为产业投资类基金和创业投资类基金。 “将政府投资基金分为产业投资类基金和创业投资类基金,实行差异化管理,是一大亮点。”胡波说。 当前政府投资基金产业类较多,创投类相对较少。此次《意见》明白优化产业投资类基金功能,鼓励发展创业投资类基金。 在胡波看来,为厘清政府和市场界限,此次《意见》给出了一些具体对策,好比政府部门要充分恭敬政府投资基金发展规律和项目投资特点,依法合规履行监管职责,不以行政本领干预基金日常管理事务和具体项目投资决策,坚持专业化市场化运作等。 为提拔政府投资基金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投资方式、管理人、绩效、容错机制等。好比,优化投资项目选择机制,防止偏离政策目标、与民争利。容忍正常投资风险,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鼓励创建以尽职合规责任宽免为焦点的容错机制。 温来成以为,进一步厘清政府投资基金定位,聚焦国家庞大战略等范畴,可以与民间资本形成一个有效的分工、协作和有序竞争,更好发挥基金效应。 制止滥设基金、恶性竞争 在财务收支抵牾加大配景下,地方热衷于通过设立诸多政府投资基金来招商引资,助推本地产业转型。实践中,一些地方盲目设立政府投资基金,甚至不吝违规设立,存在基金数量过多、投向重复、资金分散等问题。 “部门地方盲目跟风,设立多只、大规模政府投资基金,但区域内可投项目较少、金融环境较差,导致基金空有目标募资额的架子,后期根本无法实现募资,造成财务资金和人力物力的浪费。”罗志恒告诉第一财经。 此次《意见》对此进行规范,明白对基金设立采取分级管理。此中,县级政府应严格控制新设基金,财力较好、具备资源禀赋的县区如确需发起设立基金,应提级报上级政府审批。除上述情况外,党政构造、事业单位不得以财务拨款或自有收入新设基金,已经设立的要按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要求统一规范管理。 除了规范新设政府投资基金,庞大存量基金也将面临整合优化。根据《意见》,同一政府原则上不在同一行业或范畴重复设立政府投资基金。设立同类基金较多、投资范畴显着交叉重合的,在保障谋划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前提下,鼓励推动基金整合重组。 温来成表示,目前政府投资基金超2000支,有的一个市母子基金大巨细小有100多只,比较混乱。此次《意见》通过完善政府投资基金分级管理,增强整合,有助于改变这一现状。 罗志恒以为,当前市场上问题基金、僵尸基金较多,加重地方财务负担,必须完善退出配套政策,不能只“立”不“破”,对投资目的不能达成和已经完全达成,在充分论证后可有序退出市场。 《意见》同时也夸大,各级政府开展存量政府投资基金优化调整工作应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把握好节奏和方法,不搞“一刀切”,不得影响基金正常投资运作,继续做好存量政府投资基金的实缴出资,保护社会资本合法权益。 地方政府性基金是地方招商引资的重要抓手,政府投资基金设立、投向将进一步规范,以防止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 《意见》称,省级政府要因地制宜支持上风特色产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订定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投资范畴清单,明白对下级政府设立基金的审批或存案要求,防止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 《意见》夸大,落实建设天下统一大市场摆设要求,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设立政府投资基金,鼓励取消政府投资基金及管理人注册地限定,依法依规强化信用束缚。优化政府出资比例调整机制,鼓励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 温来成表示,此次《意见》整合优化政府投资基金布局,就是为了推动办理基金无序发展,甚至导致恶性竞争的问题。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设立政府投资基金,有的地方要求基金必须70%以上资金用于本地投资,且企业本地赢利后有返投率的要求,这不利于天下统一大市场建设,并造成一些地方恶性竞争,造成产业结构趋同和产能过剩。 破解退出难等问题 从此前一些地方审计报告披露的问题来看,一些政府投资基金相关制度缺失,机构管理水平较低,已到期项目投资资金退出难。 针对政府投资基金退出难问题,此次《意见》明白,规范基金退出管理,如研究订定政府投资基金退出政策指引,完善差别范例基金的退出政策。并拓宽基金退出渠道,完善基金退出机制。 好比,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尺度统一。鼓励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并购基金等。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高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股权投资的能力,拓宽政府投资基金退出渠道。 温来成表示,政府投资基金目的是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创新创业等,一样寻常来说存续期最长的大概是10年,因此实现目的后,大多数基金应该退出,一方面防止国有资本损失风险,另一方面也处置惩罚好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关系,一些非涉及国家安全等范畴发展成熟后,社会资本乐意进入,国有资本退出不与民争利。 一些地方借政府投资基金新增隐性债务也引起国务院器重。 此次《意见》明白,增强政府投资基金风险防范,严禁地方政府通过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进行出资,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强制要求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出资或垫资。 《意见》还要求增强部门协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订定出台政府投资基金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信息统计、信用建设、登记存案等配套细则,构建“1+N”制度体系。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 |
2022-08-07
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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