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晚,中国恒大在港交所公告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11月14日发出案号为(2024)粤0115执8571号的法院命令。根据该命令,由于中国恒大未能根据广州法院发出的实行通知书推行相关给付任务,广州
11月26日晚,中国恒大在港交所公告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11月14日发出案号为(2024)粤0115执8571号的法院命令。 根据该命令,由于中国恒大未能根据广州法院发出的实行通知书推行相关给付任务,广州法院对中国恒大及许家印采取限制消耗步伐,限制其在高消耗领域的非生活或工作必需消耗举动。 该公司股份自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时18分起暂停买卖,并将继续停牌,直至另行通知。 何为限制高消耗步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实行人高消耗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实行人未按实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推行收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任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耗。 具体而言,限制高消耗是指被实行人不得有以下消耗举动:
被实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耗后,禁止被实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重要负责人、影响债务推行的直接责任职员以单位财产实行上述消耗举动。 被实行人违反上述规定进行消耗的举动属于拒不推行人民法院收效讯断裁定举动,依法应负担法律责任。对此中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5月,证监会已经依法对恒大地产债券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恒大地产责令改正、给予告诫并罚款41.75亿元,对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许家印处以顶格罚款470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步伐。 证监会认定,2019年至2020年期间,恒大地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及利润,致使在交易所市场公开发行债券存在欺诈发行,所披露的相关年度陈诉存在虚假纪录。同时,恒大地产还存在未按期披露定期陈诉、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未按规定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环境等举动。 来源:中国经济网、港交所公告 编辑:赵显着 |
2022-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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