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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工资怎样支付?快来看看权威政策解读

社会 2023-1-23 13:45 332人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谭琦克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涉疫情稳定劳动关系政策解读,对企业及劳动者关心的劳动用工、劳动关系、工资报酬和社保缴费等方面疑问进行解答。实行隔离治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记者:谭琦

克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涉疫情稳定劳动关系政策解读,对企业及劳动者关心的劳动用工、劳动关系、工资报酬和社保缴费等方面疑问进行解答。

实行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

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疫情期间

企业怎样处置惩罚

劳动合同解除的问题?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此进行解答:对依法实行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的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因当局实施隔离步伐或者接纳其他紧急步伐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企业不得因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疫情防控期间不受耽误复工有关规定限定的企业以及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应告知劳动者已接纳的疫情防控步伐,宣讲企业复工的重要性,劝导劳动者及时返岗。在企业提供了须要的防疫步伐和劳动保护的条件下,对经劝导无效无正当来由拒绝返岗的劳动者,企业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疫情期间用人单元或劳动者依法应提前书面关照对方解除劳动合同,但确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提前三十日书面关照对方。用人单元、劳动者应当注意完备保留履行告知义务的相关证据。

对依法实行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的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因当局实施隔离步伐或者接纳其他紧急步伐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劳动者隔离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期满或者当局接纳的紧急步伐竣事。

此外,受疫情影响导致原劳动合同确实无法履行的,不得接纳暂时制止履行劳动合同的做法,企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依法变更劳动合同。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治疗期或医学观察期均不计算为医疗期。隔离治疗竣事后仍需制止工作继续治疗的,自继续开始治疗之日起计算医疗期。受疫情影响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试用期可相应顺延,但顺延时间不应超过劳动者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时间。

隔离期间企业

应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被依法隔去职员

工资怎样支付问题

应怎样处置惩罚?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解答,根据感染病防治法规定由医疗机构或当局依法实施隔离步伐,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竣事后,对仍需制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

企业已按规定向劳动者发放生存费的,在此期间劳动者患新冠肺炎被隔离治疗,企业应按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在依法被隔离治疗期间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谋划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接纳调整薪酬、轮岗轮休、收缩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谋划困难导致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

对不受复工下令限定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中,企业在苏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实行特殊工时制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对企业安排未返岗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未返岗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使用各类假情况:对企业安排劳动者在受疫情影响耽误复工期间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假的规定支付其工资。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情况:对企业未复工或者企业复工但劳动者未返岗且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

来源: 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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