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日,四川省卫健委发布关照显示,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简称新《办法》),将于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新《办法》实用于双方或一方为四川省户籍人口,以及在四川省恒久居住且持有四川省《居住证》的非四川省户籍人口。
所谓生育登记,其内容包括夫妻双方(公民)根本信息(含户籍信息、居住信息、婚姻信息等)和子女信息(含再婚夫妻再婚宿世育子女的现存子女)等。
相较2019年3月20日出台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新《办法》紧张修订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取消了是否完婚的限制。新《办法》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完婚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效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二是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新《办法》规定,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三是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新《办法》规定,网上办理生育登记时,可通过相干信息系统调取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电子证照的,不再上传身份证明材料。
四是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新《办法》增加了“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
关于新《办法》的订定背景,四川省卫健委解读称,完善生育登记制度,是实行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内涵要求,是完善国家生育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和全生育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的紧张办法,是强化人口服务体系建立、提升基层服务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恒久平衡发展的决定》和国家卫生康健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顺应三孩生育政策的新要求,改进和规范生育登记服务,团结四川省实际,四川省卫健委在广泛征求相干部门、基层及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对2019年3月20日出台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新《办法》。
此前,据新华社2022年12月23日报道,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恒久平衡发展的决定》精力,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着力精简生育登记事项,改进和增强相干服务。
在简化登记要求方面,文件提出,登记时,夫妻双方一般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可以或许通过人口康健相干信息系统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暂时无法获取的,可通过当事人承诺的方式办理。
四川回应生育登记着消完婚限制:并非鼓励不完婚
1月30日,九派消息接洽了四川省卫生康健委员会人口家庭处,接线工作职员表明称,他负责筹划生育工作,据其了解,办理生育登记,是为了包管妇幼服务更好地开展,保障相干部门对当地人口的有效监测。《办法》并非鼓励不完婚生孩子,而是为了包管“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让其进行生育登记后就享有一些妇幼保健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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