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盟传媒 - 一个会员自行传媒的平台,人人都是传媒者!

标题: 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八年,来自地方的积极探索与有益履历 [打印本页]

作者: 一壶茶一笼点心观世界    时间: 昨天 15:40
标题: 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八年,来自地方的积极探索与有益履历
原创 吕永洁 林丹燕 性别研究视界
点击  关注“性别研究视界”
家庭暴力,是隐藏在家庭帷幕下的“嗜血恶魔”,不光给受害者造成身体和生理的双重创伤,还会对其他家庭成员乃至社会造成恶劣影响。为了防备和克制家庭暴力,掩护家庭成员的正当权益,2016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该法律成为反家庭暴力的有力武器。八年以来,为提升反家庭暴力的质效,各地在反家庭暴力法的基础上,结合现实、积极探索,积累了许多有用履历。本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性别研究视界”对各地反家庭暴力的实践和履历举行梳理,以为进一步推进反家庭暴力工作提供参考和鉴戒。
国际消除
家庭暴力日
一、制定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美满健全反家庭暴力机制
八年来,多地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结合地方现实,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更有针对性的地方性法规,从制度层面为受害者的权益掩护筑牢了坚固根基。据统计,我国目前已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反家庭暴力法地方性法规。
有的美满了家庭暴力的定义,扩大了掩护对象。如,河南省给予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等群体遭受家庭暴力特别掩护,将同居关系、抚养照料关系、家庭雇佣关系等共同生存的人(如保姆、月嫂等)之间实验的暴力活动纳入家暴范围。广东省明确规定通过网络实验的陵犯活动也是家庭暴力,陕西省明确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有的在执行层面进一步健全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比如,内蒙古在违背人身安全掩护令的处理步伐方面,设立了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于违背人身安全掩护令的施暴者,有关部门大概机构应当依法将其纳入社会名誉信息平台,实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了其承担法律责任的可操作性;山东省创设强制陈诉义务,规定学校、医疗机构等发现家暴活动要及时报案,“坐视不管”或受法律惩处;河南省在其条例中明确,多部门协同有关单元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有的细化了工作流程,加强执法规范。比如,《浙江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验办法》具体规定了公安机关在接抵家庭暴力报警求助后要做好一系列处理工作,包罗克制家庭暴力活动、固定相干证据、协助受害人就医,举行伤情判定等。甘肃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备和克制家庭暴力依法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关照》及《全省公安机关反家庭暴力工作指南》为规范公安机关反家暴工作,指出果断杜绝以“家务事”“非警务活动”等征象拒绝、推诿、拖延出警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的发生。这些政策使得公安机关在现实工作中有法可依,可以或许标准化处理处罚家庭暴力案件。《河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要求在办理陵犯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案件时,应当接纳与其身心特点相顺应的方式举行询问,防止造成二次伤害,询问女性未成年受害人时,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举行。
二、注意源头防备,加强培训和普法宣传
比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对《反家庭暴力法》和地方相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与培训,为家庭暴力活动在源头层面的防备和规范处理奠定了坚固基础。
一是加大对民众的普法宣传力度,让反家庭暴力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如甘肃省,比年来推动全社会深化反家庭暴力普法宣传,借助“三下乡”“法律进家庭”“法律进社区”等活动载体广泛宣传普及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让“家庭暴力违法”“反家暴人人有责”等法治意识家喻户晓。四川、重庆两地克日联手举行反家暴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分享反家暴范例案例、景象剧演出、发布“川渝反对家暴”倡议书以及播放公益微电影等情势,呼吁社会各界用法律之剑斩除家庭暴力的阴霾。
二是加大对一线工作者的培训力度,提升其处理处罚家庭暴力工作的程序意识。一线工作者是开始打仗抵家庭暴力受害者报案或及时发现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人,依照法律程序陈诉和处理家庭暴力具有极为重要意义。各地依托情势多样的培训讲堂等,加强一线工作者的程序意识。如北京门头沟区,相干主管部门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医疗工作人员对家庭暴力强制陈诉制度的知晓率,并通过制发观察问卷查验培训结果,夯实一线工作人员处理家庭暴力的能力基础。
三、疏堵结合,加强对涉家暴案件的婚姻家庭矛盾调解处理处罚
家庭暴力通常与婚姻关系、家庭关系中的权力失衡、沟通停滞有关。许多地方将对家庭暴力案件的处理与婚姻家庭矛盾的调处精密结合,“软硬兼施”“疏堵结合”探索出许多好履历、好办法。
一是强化基层人民调解构造建设。如甘肃省以“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执委”模式,积极推动创建妇联执委婚调工作室,健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确保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防备和减少因矛盾纠纷导致的各类家庭暴力。青海省妇联与有关部门创建婚姻家庭矛盾重点家庭(特别是家庭暴力家庭)档案,实验红黄蓝“三色”动态管理和分级处理。
二是提升调解婚姻家庭纠纷的专业能力。江西高院激活“三员”(家事调解员、家事观察员、生理疏导员)“三师”(专业社会工作师、生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引导师)及“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专家、老榜样)职能作用,做好风险排查、生理疏导、回访帮教;甘肃省司法部门会同省妇联共同创建多条理联合培训机制,提升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青海省正致力于落实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待遇,培树一批活泼在妇女身边的法治宣传、走访排查、纠纷化解、感情疏导、关爱帮扶等基层服务窗口。
四、拓展、创新反家暴受害者的救济渠道与方式
人身安全掩护令作为反家庭暴力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各地得到充实的细化美满,人身安全掩护令的可操作性得以加强。八年来,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低落了人身安全掩护令的申请门槛,简化了申请程序,提高了签发效率。同时,加大了对违背人身安全掩护令活动的惩处力度,使其真正成为了家暴受害者的 “护身符”。比如,《重庆市实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规定,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掩护令后,在24小时内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同时送达相干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既包管了人身安全令的送达时效,又为多部门协同执行和监督奠定基础。同时,该办法增长了公安机关向加害人当场宣读告诫书的规定,以发挥告诫书的震慑作用。《黑龙江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规定,妇联构造、公安机关、居(村)民居委会、学校等通过定期回访、跟踪记载,期满向人民法院反馈,发现被申请人违背人身安全掩护令的,对其举行批评教育。
加强涉家庭暴力受害人法律援助,开辟反家庭暴力援助绿色通道。为实现对正在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未成年等人群的“特别掩护”,广州市法院开设“快立速裁”的绿色通道,接纳优先受理、快速处理处罚原则办理人身安全掩护令案件;甘肃省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妇女维权中心,为家庭暴力受害人维权提供便利条件,并对经济困难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别的,司法判定机构也按规定为家庭暴力受害人减免判定费用。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进人身安全掩护令制度的实验办法》规定,民政部门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人身安全掩护令后,若出现申请人因遭受家庭暴力缘故原由导致生存困难等情形的,应当依法给予必要的救济。
别的,一些地方加大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掩护力度,创建反家暴掩护中心,为受害人提供避风港。针对遭受家庭暴力、面对人身安全威胁、暂时无法回家居住的妇女、儿童、老人等,一些地方打造了反家暴掩护所,为其提供食宿等临时生存帮助。根据2023年国务院反家暴陈诉,民政部依托1500余个民政救济管理机构,为因遭受家庭暴力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处于无家可归等暂时生存困境的受害人提供生存食宿、转介安置、法律援助、生理疏导、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协助申请人身掩护令等临时掩护和救济服务。
反家暴法实验八年来,中国各地在反家庭暴力的征程上砥砺前行,做出的一系列努力、探索出的一系列履历做法,彰显了全社会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果断态度,以及为构建美好家庭生态的不懈努力!
(作者系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信息中心职员吕永洁、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信息中心副主任林丹燕)
原标题:《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八年,来自地方的积极探索与有益履历》
阅读原文
来源:性别研究视界
(本文来自汹涌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汹涌新闻”APP)




欢迎光临 天盟传媒 - 一个会员自行传媒的平台,人人都是传媒者! (https://tianmg.com/mp/)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