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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四川回应“生养登记着消完婚限制”:生养登记并非“上户口” [打印本页]

作者: 老狮    时间: 2023-7-15 23:36
标题: 四川回应“生养登记着消完婚限制”:生养登记并非“上户口”
1月30日,四川生养登记着消完婚限制、取消数目限制的消息在网上引起热议。据了解,这是四川为了适应三孩生养政策,改进和规范生养登记服务,结合本省现实,于客岁年底对2019年3月20日出台的《四川省生养登记服务办法》举行的修订完善(续订后名《四川省生养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今年2月15日起施行。
四川省卫健委官网截图
红星消息记者注意到,《办法》修订的内容主要涉及四方面:取消了对生养登记对象是否完婚的限制条件,将生养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养意愿和生养结果上来;取消了生养数目标限制;同时,简化了生养登记的要求,网上办理生养登记时,可通过相干信息体系调取身份证或有用证件电子证照的,不再上传身份证明质料。别的,增长了信息共享的要求,增长了“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生养登记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
此中,取消是否完婚和生养数目标条件限制,将“夫妻应当在生养前举行生养登记”更改为“凡生养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养登记”引发的讨论最多。
对此,记者从四川省卫健委相干处室获悉,《办法》中所说的“生养登记”并非大众所以为的“上户口”,生养登记可以通过网上登记,主要是向群众宣传告知其有哪些权利、义务,也是部门对群众基本情况的了解,“跟上户口是不一样的。”目前,已有其他多省在开展。
记者了解到,早在2021年,国家卫生康健委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完善生养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着力精简生养登记事项,改进和增强相干服务。
国家卫生康健委办公厅2021年发布关于完善生养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
文件提出,夫妻生养子女的,实行生养登记。夫妻在生养前举行生养登记,也可在生养后补登。夫妻可在一方户籍地、现居住地的州里(街道)卫生康健工作机构办理生养登记。无法亲自办理生养登记的,可委托村居(社区)卫生康健工作职员代为办理。登记时,夫妻双方一样平常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用证件。能够通过人口康健相干信息体系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质料;临时无法获取的,可通过当事人承诺的方式办理等等,强化出生人口信息共享,买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推动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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