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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活路,谁愿意走绝路,被逼杀人不可取,但又奈何? [打印本页]

作者: 七八七    时间: 2023-7-10 01:01
标题: 有活路,谁愿意走绝路,被逼杀人不可取,但又奈何?
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应该重温一些格言:
1、人间自有正气在,人间自有公平在
2、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3、人见人欺天不欺
4、积善人家庆有余,积恶之家祸不远
5、不要欺负老实人,惹急了你连悔恨的机会都没有
6、兔子逼急了也会咬人。有因才有果,所谓的人在做,天在看,老天对谁都公平。不是不报,只是时侯未到。

警示事故,阐明了一个原理,做人别做绝了,给别人留余地就是在给自己留后路,兔子急了都会咬人的。要解决根本,昭告案件来龙去脉,依法有度处理,为后人敲响警钟!有权者,也需有对人民的基本敬畏之心。俗话说:办事留一线,以后好相见。这句话,说来容易,做则很难;真正做到了,要少许多麻烦!

凶案的死者,当初有权在手,真不考虑后患,为什么欺人太甚,反而丢了自家性命?
凶手受尽欺凌,几乎找不到出路,为什么本地干部如此冷寞,终酿成命案?
各方都值得思考,亡羊补牢,但愿以后少出类似事故!

事出了都在这评价都站在法律道德的制高点评价谴责。你们谁想过造成这个后果的根本原因是啥?若他的诉求可以或许被公平公正的对待谁愿意走有去无回的路?上告无门又被几个人合伙当做精力病关押,换作你是你做何感想?你会理智继续申冤?照旧忍气吞声?

没有无无缘无端的恨,也没有无缘的爱,连杀6人,走向极度,看似凶残,但细想,平时的一个老实人,为何会有那么大的勇气和胆子去行凶,行凶前又会有多么大的思想斗争和无助,要不是被逼无奈谁又想去举起屠刀,伤人的同时,自己也走向了绝路,无奈呀,反观被杀者,究其原因,亏照旧不亏?这一事故合理了但不合法,合法了但又去哪说理?哎!

举头三尺有神明,试问彼苍饶过谁!有因必有果,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惟愿我们都会被温柔以待,此等类似的事不再发生。不再有那些被逼急了的兔子,不要欺负弱小,办事要留有余地。让别人无路可走,也是给自己不留后路,亦如自掘坟墓。此步昭示我们:做人要善待,度人亦是度己。

当受到极大的欺侮而状告无门之时,有的弱者选择忍受退让,但有的弱者却会拼死一击,哪怕粉身碎骨在所不辞。我认为,忍隐负重自甘弱落而苟且偷生,必然丧气消灭。而为夺取公理敢于拼死一搏者,必然会让公理得以弘延,让非公理得到重击。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不也是如此吗?

古时间有在外做官的人家中与邻里发生宅院纠纷,不是用权力欺负人而是劝自己家人“让他三尺又何妨”,这就是闻名的“三尺巷”故事。如今有多少基层干部会这样处理邻里纠纷?都是把权力和权势用到极致!以致是无所不消其极。每个人对待事物的反应是差别的,法制社会追求的是对待所有人的公平公正,而不是谁有权势和资本就方向谁。法制社会跟情面社会既是自然的死敌又是孪生兄弟,法制要掩护弱者维护弱者的合法权益,不让强者利用情面蹂躏法制。

假如这件变乱是事实,真正起到推波助澜的应该是谁,死这几个人的背后又是谁在给这些人掌腰,这些人假如背后没有人给他们做掩护伞,我相信不会出现惨案的,不应该调查一下案件的整个过程吗?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又是谁在做掩护伞,应该抓谁,我想应该是一目了然了吧?

他是用精确方法申诉,他不止一次吧!想说的事他乐成了吗?给她公平公正了吗?呼每天不应,呼地地无声!假如公平公正给题目解决了能有此事发生吗?说说是不是有个环节有题目?不知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兔子急了还咬人!这就是欺负老实人的后果!所以说做什么事都要留有余地,不要把事做绝了,当你把逼上绝路的时间,也就是自己的绝路了。

有些事讲理讲法好像头头是道,在理得很,其实并没有考虑到当事人的处境和心情,都是站在干岸说水话,站着语言不腰疼的,有时在某种环境下已生无所恋,泄恨除仇也是一快。说这样的话是不太妥当。有些人说理是一套,其实更是把另一些人致于绝望的推手而不自知。天道好轮回,彼苍饶过谁!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只是时间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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