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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较真的法律人,往往生存得并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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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乐可糖无
时间:
2023-7-2 03:25
标题:
太较真的法律人,往往生存得并不幸福!
太较真的法律人 往往生存得并不幸福
藏蓝背影原创
工作中,我曾遇到很多较真的人,他们认定本身的真理,不分白入夜夜,不分刮风下雨,不断地折腾。他们不去思量,诉求有无原理,有无法律依据,有无究竟证据。乃至,有的信访人耗其一生,寻求本身认定的正义,一天一天,一年一年,到头来,白了头发,毁了身体。他们不去思量,如许做的代价是否值得,意义是否存在。
有人会说,这种事没轮到你本身身上,你当然可以如许去说了。诚然,有些事变该夺取的必须夺取,但太过较真,生存的幸福感就必定拜别,除非有些以硬杠死磕为乐的。
最近,看到很多法律人,不断地通过各种渠道投诉、信访、举报,控告他人,且大有蔓延的趋势。有警察持身份证明名举报的,有状师控告律协主任的,有硬怼北京律协的,有网上发视频发帖的,有信访的,坐访的,险些层出不穷……
法律人思量题目的头脑一般都异于常人,
法律人凡事都喜欢套用法律规范,都喜欢探求论据,所以法律人的头脑本就比较复杂,活的比较累了。比如说向导叫你加班,你扯出了法律,加班有法律依据吗?你出加班费吗?符合《劳动法》吗?当你扯出这些依据的时间,向导在内心已经帮你判了死缓,以后会不给你小鞋穿?还会给你好心情?纵然你继续硬钢,也不能改变加班的现实,还要心情不好。这种状态下,何来幸福感!
法律人对事变的看法一般都深于常人,
法律人会坚守本身心中的正义代价,总以为自身担负着汗青使命,对一些社会征象、人和事,总喜欢用高于生存的姿态去分析,用事后倒片的观念去分析,一定会找出更多的不敷和缺陷,然后耿耿于怀,忧国忧民。诸云云类,何来幸福感!
很多法律人是
感性有余,理性不敷
,用一句法律人耳熟能详的谚语,“法律能解决题目,但不能解决全部题目”。法律人较真,本无可厚非,正因为法律人的较真,才推动法治的进步和发展。但法律人作为专业人士,为本身为他人发声维权,理应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如果采用诉讼之外的其他本领,在当前以平稳为社会主基调的形势下,实属不正常不可取。
圈里的法律人不妨对照一下,较真可以,没必要太较真,否则就会影响本身生存的幸福感。
最后,用德国作家“托马斯·曼”的一句话与朋侪共勉:
不要由于别人不能成为我们所希望的人而愤怒,因为我们本身也难以成为本身所希望的人 。
一个爱好文学和财经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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