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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陵区汗青沿革及行政区划

旅游 2024-6-2 04:35 766人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高陵区地处陕西省关中平原腹地,泾渭河两岸,西安市辖域北部偏东。东和东南与临潼区连接,南界灞桥、未央两区,西南靠咸阳市渭城区,西邻咸阳市泾阳县,西北和北与咸阳市三原县接壤,东北与阎良区相邻。高陵区在周代

高陵区地处陕西省关中平原腹地,泾渭河两岸,西安市辖域北部偏东。东和东南与临潼区连接,南界灞桥、未央两区,西南靠咸阳市渭城区,西邻咸阳市泾阳县,西北和北与咸阳市三原县接壤,东北与阎良区相邻。高陵区在周代为高陵邑,因邑南高卧奉正原,其状如陵而得名。高陵区自古为京畿之地,文脉兴盛,人杰地灵,人才辈出。#陕西#

陕西省高陵区汗青沿革及行政区划

汗青沿革

区文物部门在榆楚乡马南村,通远乡灰堆坡村,马家湾乡米家崖村发现新石器期间仰韶文化、龙山文化类型遗址多处。如许远溯到六、七千年以前,当人类社会还处在原始氏族部落的时期,这里就有人类运动的踪迹。

西周建都在沣镐,距离高陵仅百里之遥。《陕西志辑要》:“高陵县,周高陵邑”。邑,古为封地,人口聚集。今吴振烽著《陕西地理沿革》称:“西周时期,关中地区为王畿”。分析这时的高陵即为周人的运动中心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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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县地属秦国所辖。从《中国汗青地图集》的标示及有关史籍记载,高陵为高陵邑,同时筑有城邑。

高陵设县,当在战国时期,按《元和郡县志》和宋著《长安志》记载:“高陵本秦旧县,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年)置,秦昭王十六年封其弟赢市为高陵君”。以此推算,高陵置县已有两千三百三十多年的汗青,是我国汗青久长的古县之一。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同一中国,建立秦王朝,定都咸阳,实行郡县制度。高陵为秦王朝的畿县,县名依旧,而将其县地西部改设弋阳县。大致辖今马家湾乡及咸阳的东北部。高陵县、弋阳县均属掌管京畿的内史管辖。内史相当于郡。

秦亡,楚汉相争,项羽在鸿门宴后大封王侯,废除郡县。其中封章邯为雍王,都废丘(今兴平县东南),董翳为翟王,都高奴(今延安),司马欣为塞王。史称三秦。高陵县、弋阳县均为塞国属地。塞国都栎阳,位在今临潼县栎阳镇东二十五华里的武家屯附近。据《史记·货殖列传》说:“栎邑北隙戎翟,东通三晋,亦多大贾”。曾经是古代大都会的所在。不难想象,连接栎阳的高陵县,当有一定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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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承袭秦制,同时,郡县并设。高帝元年(公元前206年)灭掉塞国后,高陵县、弋阳县划入河上郡。高帝九年复设内史,两县遂归内史管辖。汉景帝五年(公元前152年)在弋阳县为景帝建造陵寝,陵名阳陵。弋阳县于是改为阳陵县。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改左内史为左冯翊(读“平易”,相当郡,与京兆尹、右扶风合称“三辅”)。高陵县为左冯翊所辖二十四县的第一县,阳陵县为其第二十三县。

汉平帝元始四年(公元4年)王莽篡政,建立新朝,更名高陵为千春县,阳陵县为渭阳县。千春,象征新朝千年不衰。渭阳,水北为阳,因其地处渭水之北,因以得名。

东汉时期,千春县、渭阳县复名高陵县、阳陵县。属司隶校尉部左冯翊所辖。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阳陵县改隶京兆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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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文物部门考证,两汉高陵县,新莽千春县治在今县城西南一里之地的千春村附近,历时约四百二十多年。而阳陵县城,渭阳县城,与秦弋阳具城同为一城。据《太平寰宇记》载:“阳陵故城在咸阳东北四十一里。”《禹贡·锥指》载:“高陵西南三十里有阳陵故城。”《读史方舆纪要》载,弋阳城“在(高陵)县西南三十里”。即今马家湾乡米家崖以北,店子王至新庄一带。

又《高陵县志·地理志》载:“光武东都之后,左冯翊自长安出治高陵……于是高陵有左冯翊城”。左冯翊城位在今县城西南二里之地的大古城村。曹魏初改左冯翊为冯翊郡,治所迁至临晋县(今大荔县地)。于是高陵作为郡治所在地,历时为一百九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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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魏文帝黄初元年(公元220年)高陵县更名高陆县。因名高陆,其说有二:魏武帝曹操陵墓称为高陵,为避其讳;又说关中沃野,而县土尤美,素有“黄壤陆海”之称,是为高陆县。高陆县治所即今县城西南一里的小古城村。

西晋时县仍名高陆县,隶属雍州京兆郡。东晋十六国时期,由于各族统治者先后建立割据政权,行政紊乱,郡县朝设夕废,统属无常。据嘹亮吉《十六国国土志》称,前赵、后赵、前秦、后秦高陆县称呼未变。

南北朝时期,复设雍州。县名高陆,治所迁至今县城,于是今县城作为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已有一千五百五十多年的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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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炀帝大业二年(公元606年)县名弃用高陆,恢复高陵县故名,高陵之名,不停延用至今。而高陵县城垣却建筑于大业七年(公元611年)。

唐高祖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改隋京兆郡为雍州,高陵县为雍州之地。同时析本县泾河以南置鹿苑县。鹿苑系汉惠帝安陵园林,因其地景致清幽,城居苑内,故名鹿苑县。鹿苑县城在今马家湾乡西营村南原上,泾渭夹流,形成一个三面对水的三角地带。高高在上,原坡险要,古为戍守咸阳、长安的军事要地。据传,周赧王曾在此筑寨屯兵,故有赧王寨之称。鹿苑县废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鹿苑置县历时有十年时间,其城垣遗址至今仍寻迹可见。

唐文宗开成五年(公元840年),又说武宗会昌元年(公元841年)将县内的清平乡划归三原县,以奉庄陵。庄陵,唐敬宗李湛的陵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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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十国时期县属五代。实行州(府)统县二级制,改祜唐国军为大安府,县属大安府。后唐同光元年(公元923年)改属耀州。后晋、后汉、后周高陵县治几无变更。

北宋初年,县属关西道京兆府。太宗淳化五年(公元994年)改道为路,实行路、府(州军)、县三级制。至道三年(公元997年)设陕西路,县属陕西路京兆府。神宗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后,陕西路分为永兴军路和秦风路,县属永兴军路京兆府。据宋著《长安志》载,宋代县境东西二十八里,南北三十三里。公元1141年宋金和议,县为金统治,金仿宋制。熙宗皇统二年(公元1142年)改宋永兴军路为京兆府路,县属京兆府路京兆府。

元朝实行省、路、府、县四级制,高陵县直隶于路。世祖中统三年(公元1262年)县属陕西四川行中书省京兆府,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县属安西路。仁宗皇庆元年(公元1312年)改安西路为奉元路,县属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奉元路。

元世祖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泾阳县并入高陵县,次年夏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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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县属西安府。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县属陕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据《高陵县志·地理志》记载,县地又“析东南数里于临潼县”。这时的高陵县广二十八里,袤二十五里,高陵县域日趋见小。

清朝实行省、道、府、县四级制。高陵县属陕西省西乾鄜道西安府。

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县属陕西省关中道。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前后撤道,县直隶陕西省。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县属陕西省第十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又改属陕西省第三行政督察区。此时高陵县地,据《高陵县区保总图》载:“东西相距三十六里,南北相距三十三里,面积一千一百八十八平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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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五月十三日高陵县全境解放。初属三原分区,1950年属咸阳专区,1953年一月改属渭南专区。1956年十月由陕西省直辖。1959年一月一日撤销县制,为高陵公社,属三原县(与原三原县、泾阳县、淳化县四县合一)。1961年九月一日恢复高陵县,属咸阳专区。1983年十月五日划归西安市管辖。2014年12月13日,撤销高陵县,设立西安市高陵区。

行政区划

建国后,废除保甲制,设区、乡、行政村,将原来的6乡、33保改为6区、33乡。

1950年5月5日,撤区并乡,将33个乡并为16个乡。

1952年11月25日,全县又设5个区、27个乡:一区,区公所驻县城盐店巷。辖城关、高桥、萧家庄、中王、银王5个乡。二区,区公所驻张卜村。辖郭家、渭阳、西关、陈杨、榆楚、马北6个乡。三区,区公所驻耿镇(自然镇)。辖耿镇、李家庄、马伍什、刘家庄4个乡。四区,区公所驻姬家庄。辖新庄、井王、绳刘、枸杞赵、高刘、东城坊6个乡。五区,区公所驻通远坊。辖庙王、竹林寺、高冯、安王、史喻、皂角树刘6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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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将5个区调整为4个区,将27个乡调整为1个镇26个乡。

1956年2月8日,再次撤区并乡,将1镇26个乡并为1镇9个乡,皆以其驻地所在村(镇)命名为城关镇、中王乡、张卜乡、榆楚乡、崇皇寺乡、姬家庄乡、通远乡、湾子乡、耿镇乡、马家湾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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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8月公社化时,在全县范围内又建立6个公社。按城关镇、中王乡的范围建立东风公社、公社机关驻中王村;按张卜乡、榆楚乡的范围建立先锋公社,公社机关驻张卜村;按崇皇寺乡、姬家庄乡的范围建立七一公社,公社机关驻崇皇寺(自然镇);按通远乡、湾子乡的范围建立星火公社,公社机关驻通远坊;按耿镇乡的范围建立红旗公社,公社机关驻耿镇;按马家湾乡的范围建立灯塔公社,公社机关驻马家湾。公社为政社合一构造,取代了乡(镇)。

1958年10月15日,又按县的范围建立了高陵公社。此时一县一社,县、社并存,将原来的6个公社均依原名改为6个耕作区,驻地依旧。

1958年12月14日,将红旗耕作区(即今耿镇)划给西安市后,县和公社共辖5个耕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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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1月1日,撤销高陵县,改为三原县高陵公社。将原为县和公社共辖的5个耕作区,均依其驻地名改为中王管区、张卜管区、崇皇管区、通远管区、马家湾管区,悉归三原县高陵公社管辖。

1961年5月20日,撤销辖有5个管区的高陵公社,将马家湾管区划给三原县高庄公社,将下余的4个管区改为公社:中王管区改为高陵公社;张卜管区改为张卜公社;崇皇管区改为崇皇公社;通远管区改为通远公社,皆归三原县管辖。

1961年9月1日,恢复高陵县,马家湾管区和以上4个公社复归本县。又将这4个公社、1个管区大体按1956年的乡(镇)范围划分9个公社:高陵公社分为城关公社、药惠公社;张卜公社分为张卜公社、榆楚公社;崇皇公社分为崇皇公社、姬家公社;通远公社分为通远公社、湾子公社;马家湾管区改为马家湾公社。

1963年8月20日耿镇地区(即今耿镇,划出时称红旗耕作区)还归本县,并改为耿镇公社。至此,全县辖10个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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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文大”开始后,除城关公社外,其余9个公社均予以更名。药惠公社改为东风公社;张卜公社改为战斗公社;榆楚公社改为红阳公社;崇皇公社改为红卫公社;姬家公社改为红庆公社;通远公社改为红旗公社;湾子公社改为红星公社;耿镇公社改为东方红公社;马家湾公社改为旭东公社。1972年,9个公社恢复了“文大”前的名称。全县共10个公社,辖80个大队423个自然村。

1984年,改政社合一为政社分开。全县10个公社,除城关改建制为镇外,在其余9个公社驻地设立乡,至此,人民公社事实上不复存在。生产大队改称为村,生产队改称为组。

1985年5月,又将通远乡和耿镇乡改为建制镇。年底全县总面积287公里。辖张卜、榆楚、崇皇、马家湾、姬家、湾子,药惠及城关、通远、耿镇等10个乡镇,85个村民委员会,423个自然村,740个村民小组。

至1989年,全县共有3镇7乡87个建置村。

陕西省高陵区汗青沿革及行政区划

2014年12月13日,撤销高陵县,设立西安市高陵区。2015年8月4日,高陵区正式挂牌,今后竣事了2365年的县制汗青,成为西安市第十个区。停止2018年年底,高陵区下辖7个街道服务处,17个社区住民委员会,86个行政村,区域面积294平方千米。

2022年高陵区辖7个街道:鹿苑街道、泾渭街道、崇皇街道、姬家街道、耿镇街道、张卜街道、通远街道。高陵区人民当局驻地鹿苑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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